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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山大学里仁学院民主生活会制度


    燕山大学里仁学院民主生活会制度  

    第一条指导思想

    为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团结务实、改革创新、具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领导集体,更好地发挥学院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依据《河北省高等学校学院()党组织工作条例》和《河北省高等学校党支部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组织形式

    民主生活会是指由院党委班子成员、党总支成员和支部党员参加的,目的旨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真诚交流思想,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高与会人员素养的会议。

    院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分别由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和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院党委民主生活会要有明确议题,并邀请上级领导参加。院党委班子成员应坚持双重生活会制度,除参加党委民主生活会以外,还必须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

    第三条时间与程序

    院党委民主生活会每学期召开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学期末。党总支、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时间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也可以根据需要组织临时性的民主生活会。

    院党委民主生活会程序:会前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确定议题→民主生活会→记录整理→在党内或向职工群众通报→征求群众意见→书面形式向校党委汇报。党总支、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程序参照院党委民主生活会,以书面形式向院党委汇报。

    第四条具体要求

    院党委班子成员要从学校和学院的发展与建设出发,本着团结、向上的原则,经常深入基层,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努力营造一个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组织纪律、又让个人心情舒畅,富有活力、生动活泼的局面。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并通过适当方式向职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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