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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山大学里仁学院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预案


    燕山大学里仁学院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预案  

    第一部分总则

    一、目的

    稳定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必要条件和前提。预防和处置好群体性突发事件,对做好学院稳定工作,对保持学院正常的教学、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根据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维护高校特别是民办高校稳定工作的预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应范围

    1.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事件;

    2.群体性斗殴、滋事等可能引发校园和社会稳定的治安案件;

    3.涉及师生利益的招生、就业、学历、教学、管理、收费、饮食等其它类别的群体性事件。

    三、基本原则

    促进发展、保持稳定是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总原则。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有利于教学,有利于师生员工的利益,有利于稳定大局,依法快速,是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具体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

    预防为主是做好安全工作、保持稳定的前提。各级领导必须经常深入到学生和教职工中去,了解深层次的思想问题,认真地进行形势、政策和思想教育;及时解决师生员工在工作、生活、学习中的问题,化解矛盾,稳定情绪,坚决避免由于工作疏忽和失误诱发不安定事端。做好特殊群体人员的动态跟踪,加强人文关怀。

    2.坚持党政领导共同负责

    学院党政一把手对学院各类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置全面负责,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协助处理各项工作;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有关人员密切协助。

    3.建立分层责任制和实行分片包干

    哪个单位发生紧急突发事件,哪个单位的领导就要积极主动地承担主要责任并快速处理。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和分片包干的原则给予积极配合。要做好紧急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和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保持安全稳定。

    4.依法依规处理突发事件

    在紧急突发事件发生后,应迅速判明其性质,用不同方法处理不同性质的矛盾。依法处理事端,遇到难以定性的问题,决不轻易下结论,以防激化矛盾。对犯有严重错误的学生和教工,按学院规定严肃处理;对触犯法律的不法分子,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部分职责分工

    一、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及时关注国内外形势和校内动态,认真贯彻上级有关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方针、政策,准确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认真做好各种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积极主动采取预防措施,做好各方面的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组织有关人员迅速到位开展工作,有效控制局面,积极、稳妥、快速平息事态,尽量减少或消除影响。做好现场保护,掌握线索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如有人员伤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送医抢救工作。做好信息上报和指令下达工作。

    二、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1.综合办公室:掌握事件动态,安排值班,负责车辆、通讯、物资的保证,及时上报事件的发生和处置情况,传达上级的指示。

    2.学生工作部、学生生活管理办公室:深入各系学生中,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密切掌握学生公寓及周边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学生中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后,负责在一线协助做好引导教育、化解矛盾、平息事态的具体工作。

    3.团委、学生会:随时了解学生干部的思想动向,负责学院广播系统的安全。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人要迅速赶赴现场,进行疏导和劝阻。

    4.人力资源部:及时了解掌握教职工的思想动态,负责职工中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的疏导和劝阻工作。

    5.教务部:做好教学管理工作,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如发生罢课事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及各系()全力做好学生的说服工作,动员学生尽快恢复正常上课。

    6.图文信息中心:密切注视网络动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保证网络和通讯安全正常运行,并及时处置各类可能引发不安定事端的信息。

    7.凡发生在学校公共场所和周边地区的不安定事端,应由管理该场所的部门负责人立即出面解决,制止事态扩大,并和有关部门、各系()联系处置,有关情况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第三部分处置程序

    1.初发阶段

    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或发现不稳定事端苗头后,应迅速将情况报学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主管院领导,同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应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协调处置、疏导,掌握情况。对教职工、学生的非法聚集,各相关负责人应迅速到达现场,在工作中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摸清原因、意图,掌握主要带头人的情况,及时进行对话或采取适当方式进行疏导,对合理要求应及时解决,暂有困难或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做好解释工作,对无理要求要进行批评教育,对具有诬陷、诽谤、煽动性质的字报、标语等,要迅速拍照、抄写并予以清除。

    2.发生阶段

    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到现场指挥协调,根据事态发展,适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及时将事件发展状况报保卫处,除涉事相关部门负责人在现场处置事件外,均应坚守各自工作岗位,并按分工做好工作。若发生学生或教职工非法聚集、闹事等较大规模的群体事件,全体辅导员和副科级以上干部必须立即到位,全力疏导和劝阻工作。整个处置过程必须坚决遵照中央、教育部以及相关部门的有关精神办理,事发同时要注意收集有关证据。

    3.结束阶段

    事件处置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事件发生部门应在事件发生后以最短的时间将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置过程、处置结果、应吸取的教训、下一步的整改措施等详细材料汇报学院。之后以适当的方式向全院师生员工通报,不断改进工作,加强教育管理,堵塞漏洞,避免再次发生事端。

    第四部分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预案由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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