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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物资采购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学院办公用品采购工作,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益,切实推进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我院实际,现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办公物品购买原则

    为了统一限量、控制用品规格以及节约经费开支,所有办公用品的购买,都应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负责。每学期第一周综合办公室要根据办公用品库存量情况以及消耗水平,确定订购数量,集中采购办公用品。如有特殊需求应提出申请,主管领导审批后,可补充采购,  

    第二条办公物品订购方式

    小型或零星办公物品的采购要由两人以上到指定专门商店采购,要选购价格合适、质量合格的物品。

    大型物品采购可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进行。

    (一)购单件或批量在5万元以上的物品(低值易耗品除外),应采取招标采购。凡进行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应成立专项采购工作小组,依法组织实施招投标。

    (二)凡采用竞争谈判或询价方式的,要组成有申购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谈判小组或询价小组,在进行市场调研、多方比较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提出意见,并根据权限由相应的组织或负责人予以确定。  

    (三)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包括定点采购)的,应遵循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权限由主管部门与申购单位共同确定供应商。

    第三条办公物品采购过程

    在办公用品库存不多或者有关部门提出特殊需求的情况下,按照成本最小原则进行订购。

    (一)验货

    所采购的办公用品到货后,由仓库管理员按送货单进行验收,经核对(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质量等)无误后,在送货单上(一式二联)签字验收,然后将送货联留存归类,另一送货回单联交送货人带回送货单位做结算凭据。

    (二)付款

    采购员收到供货单位发票后,须查验订货单位合同,核对所记载的发票内容并在发票背面签字认可后,交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做好登记,做到帐、卡、物一致,最后交财务部负责支付或结算。

    (三)分发

    办公用品原则上由综合办公室统一采购、分发给各个部门。用品分发后作好登记,写明分发日期、品名与数量等。若在学期中有新员工加入学院,按照办公用品标准配置进行配备。如有特殊情况,允许各部门在提出“办公用品购买申请书”的前提下进行采购。

    (四)保管

    办公用品进仓入库后,仓库管理员按物品种类、规格、等级、存放次序、分区堆码,不得混乱堆放,并按送货单序号和货单内容在办公用品收发存帐册上进行登录。仓库管理员必须清楚地掌握办公用品库存情况,经常整理与清扫,必要时要实行防虫等保全措施。

    第四条办公物品采购纪律

    (一)参与物品采购的部门和工作人员,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任何活动;不准收取供货方任何名目的“中介费”、“好处费”;不准在供货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损害学院利益,徇私舞弊,为对方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物品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折扣”、“让利”等款项,应首先用于降低采购价格;确属难以用于降低采购价格的,一律进入学院财务帐内,不得由部门坐收坐支,不得提成给经办人员。

    (三)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纪律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赔偿。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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