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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今年四月下发的关于规划独立学院办学的规定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遵照教育部积极支持、规范管理的精神,一些地区正在积极解决独立学院试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不少独立学院按照文件要求,办出了特色。 ※ 教育部《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教发[2003]8号)文件规定:独立学院是指由普通本科高校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独立学院的合作者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也可以是其他有合作能力的机构。独立学院要一律采用民办机制。应具备必要的办学条件。 ※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现有25个省市举办的独立学院共300多个,初步形成了占地约7万亩、校舍约87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约12亿元、图书约2000万册的高等教育资源。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进行体制与机制创新,走出一条开发优质高教资源的办学之路,体现了教育部对独立学院办学提出的三字方针:“独、优、民” 浙大城市学院的办学之路,很好地体现了教育部对独立学院办学提出的三字方针“独(独立法人、文凭、校园、财务和日常管理)、优(优质教育资源)、民(民营机制)”。教育部关于独立学院新政策的实施,对城市学院办学是个很大的促进。 城市学院不靠国家拨款,寻求和吸纳社会资本、银行贷款和学生学费进行建设和发展。先后通过银行贷款、后勤服务社会化、组建教育发展公司、争取社会资本投资和社会捐赠融资6亿元。 学院采用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由浙江大学、杭州市政府和浙江电信实业集团公司三家组成董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坚持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独立校园,财务独立核算,实行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的学历证书。 学院新增了分院一级的管理层次,实行教师聘任制和全员聘用合同制,建立竞争机制,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合约式管理。师资队伍建设强调“内外并举、专兼结合”。专任教师、管理干部从浙江大学校内选聘,同时面向社会招聘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逐步建立起自己稳固而高质量的教师和管理队伍。 学院一直坚持引进国际上优秀大学的先进教育理念和教育教学管理模式,通过联合办学、联办课程、合作研究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在国际化人才培养上形成了鲜明的特色。 城市学院根据浙江省和杭州市的产业结构和经济社会的实际发展水平,以及人才需求特点设置专业,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适用人才,立足于地方,服务于地方。 学院每年派教师干部奔赴地县寻求产学研合作,了解人才和科研需求信息,及时调整专业和课程设置,力求教学“有的放矢”,人才“度身订做”。今年,学院首届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达93.6%,毕业生就业呈现两个特点:一是适应性强,就业范围宽。二是竞争力强,就业层次高。 学院依托浙江大学优质教育资源办学,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于“本科应用型”,要求学生既有一定的基础理论功底,又具备较强的实际运用能力。学院成立了“产学研合作委员会”,为教学实习和实践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目前,学院已确立六个重点建设学科,其中药理学、企业管理、国际贸易学和计算机应用技术学科列入杭州市属高校重点学科,新闻学和通信与信息系统被列为学院扶持学科。 学院未来将实施“二十年分三步走”的发展战略:第一步,到2004年基本实现“千亩校园,万名学生”的办学规模;第二步,到2008年达到省属高校的办学水平;第三步,到2020年达到国内先进地方院校的办学水平,逐步建成浙江省重要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培养基地。(邹晓东)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是东北地区首家独立设置的新型学院,在贯彻落实“8号文件”过程中,他们认为要先统一认识再努力实践 独立学院是我国高等教育在新形势下的改革和创新。虽然独立学院的出现仅有几年,但发展十分迅速。针对办学中的问题和矛盾,教育部今年4月下发的《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对规范独立学院的办学行为,保证独立学院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领导认为,《若干意见》从独立学院办学的各个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对已经开始招生和办学的独立学院来说,有如下几个方面的规定和要求比较重要,应认真领会和认识。 独立学院的性质:由普通本科高校按新机制、新形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 独立学院的办学机制:一律采用民办机制,即独立学院的建设、发展所需经费及其他相关支出,均由合作者承担或以民办机制筹措,国家财政和普通高校(举办者)不投入任何资金。 独立学院的办学模式:即6个独立:独立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独立的教学管理;独立招生;独立颁发学院的学历证书;独立财务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是2003年3月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由大连松源企业集团公司与大连理工大学合作举办,学院坐落在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大连松源企业集团是实力雄厚的大公司。大学负责学院办学,企业负责建设资金投入,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人员实行聘任制。 学院在专业设置方面,将人才市场供求需要和大学学科优势结合起来。学院密切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和合作,实行开放式办学。 学院把培养目标定位在具备较全面素质的复合型人才上,全面提升就业率和考研比例。同时精心设计各专业培养计划,力图体现出:专业培养目标针对性强;课程安排科学合理;贴近学生今后工作实际。 学院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理论联系实际”,坚持教育教学改革,由于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独立设置学院的规范要求去做,因此学院稳步发展。今年秋季首次招生,生源质量良好。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的发展证明,遵循“8号文件”精神去实践,是独立学院健康发展的保障。(唐志宏) 《中国教育报》2003年11月17日第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