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公寓管理办法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05-09-15

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课堂之外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为了给广大同学创建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维护学院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公寓采取学院管理、后勤物业管理,学生自我管理的“三位一体、三结合”的管理模式。各方通力合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二、学院、后勤集团公司、学生自管会有关领导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协调解决和处理公寓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学生生活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学生的管理教育工作。

三、学生公寓管理坚持严格管理,热情服务原则。管理目标是卫生、守纪、安全、文明、和谐。

四、学生在公寓中的表现,反映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准、文明程度和法纪观念。为此将学生在公寓中的表现与学生的品德、鉴定;优秀学生(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评选;期末综合测评;学生入党等项工作结合起来。

五、公寓管理部门,在公寓管理中要认真地做好“服务和育人”工作,做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努力创建一个文明、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和正常的生活秩序。

六、学生辅导员要经常深入学生公寓了解情况,并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并相互配合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教育工作。

七、在学生公寓发生的学生违纪,由学生生活管理办公室报学生管理部负责处理,属于社会治安问题由保卫部门负责处理。

八、学生住宿安排。

1、新生入校住宿安排及在校生离宿,寝室调整,由生活管理办公室负责办理手续。

2、新生入学,首先由辅导员开据住宿通知单(标明楼号和房间号),然后到交款处交住宿费,学生凭交款收据和住宿通知单到所安排的公寓门卫管理室办理入住手续。

3、在住宿期间,如有极特殊情况要求调寝者,须由个人申请,经辅导员同意,经学生生活管理办审核批准办理调寝手续。

4、不准私自串寝。

5、学生因故退宿,需经公寓管理人员检查验收后并签字盖章,然后到学生生活管理办办理退宿手续,走读学生要按照规定办理手续。

九、学生公寓成立的学生自律组织,在生活管理办公室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

十、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严格执行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和后勤集团公司关于公寓管理的各项规定。

 

 

燕山大学里仁学院生活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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