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辅导员定级考核的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07-05-14

根据燕山大学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本科毕业从事辅导员工作满2年、研究生毕业工作满1年,经考核为优秀者可定为副科级辅导员,享受相关待遇;本科毕业从事辅导员工作满4年、研究生毕业工作满2年,经考核为优秀者可定为正科级辅导员,享受相关待遇。学院党委拟对2004年参加工作的辅导员进行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2004年本科毕业从事辅导员工作满2年、2005年研究生毕业工作满一年的专职合同制辅导员

二、考核办法:采用学校“四三二一”考核制度,即学生评价占40%、系部评价占30% 、述职答辩占20%、日常工作占10%

三、考核时间:514——520

四、考核要求:

1、个人提交定级申请(514上午);

2、进行述职答辩(517下午);

述职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可使用PPT。答辩结束后上交述职材料(2000字左右)及《辅导员工作日志》

[] 本次考核结果将作为辅导员定级和晋升的主要依据

学生工作部

2007514

里仁学院辅导员定级考核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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