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学院各部门进行财产清查的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06-11-15

学院各部门:

根据资产财务部工作计划,现定于11161215对全院各部门进行财产清查。此次清查工作韩院长作为总负责人,由资产财务部负责具体清查工作。

财产清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111623日各部门财产自查阶段;

要求:认真、细致,设备登记完全,具体格式见附表。

第二阶段:1124将报表交到资产财务部备案;

要求:文本一份,本部门领导签字并盖章;另交电子版一份。

第三阶段:11271215财产清查阶段;

由清查小组成员到各部门进行财产清查,请各部门积极配合。

资产财务部

20061115

附表:财产登记表

© Copyright 2018 燕山大学里仁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