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销教职工2006年路费的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06-08-30

关于报销教职工2006年路费的通知

学院教职工: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现将2006年新聘教职工应聘路费及教职工探亲假路费报销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范围:

1、新聘教职工,报销面试和报到时的单程火车票或汽车票、行李托运费。乘车区间为家庭住址或毕业学校到里仁学院的必经路线。

2、教职工工作满一年后可报销探亲假路费。报销范围为探亲时的往返火车票或汽车票。乘车区间为家庭住址到里仁学院的必经路线。

其中,未婚教职工一年报销一次,按路费的100%报销。

已婚教职工,两地分居探望配偶的,一年报销一次,按路费的100%报销。探望父母的,四年报销一次,并只报销超过自付金额的部分。

注:飞机票、卧铺、软座,均按两地之间硬座费用报销。

二、报销程序:

1、到资产财务部领取差旅费报销单并按规定填写、签字;

2、到人力资源部审核报销票据;

3、到资产财务部报销。

请符合报销条件的教职工于831日下班之前将相关票据送至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2006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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