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毕业后继续使用助学金卡须注意的相关事项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06-06-21

02级毕业生:

你们好,你们即将离开学校,里仁学院资产财务部全体同仁祝你们在今后的道路上越走越好。

学生毕业后可以继续使用学院发放的助学金卡(农业银行金穗卡),但要注意以下相关事项:

一、毕业后将不再享受免年费政策。

1、收费标准:10/年。

2、收费周期:每年一次,有固定收费时间,每年与开户日期(月日)相同。

3、收费方式:年费采取直接从账户内扣收方式,按年收取。如遇账户余额不足,则按账户实际余额扣收,直至全额扣收为止。对于未能全额扣款的账户,如该账户自年费扣缴之日起12个月内仍未足额扣到年费且未发生任何交易,银

行将统一作销户处理。

二、毕业后将不再享受小额存款免收管理费的优惠政策。即:日均存款余额不足300(不含)的人民币小额个人活期存款账户按季度收取账户服务费。

1、收费标准:对每一个账户每季度收取账户服务费3元人民币,每季度收取一次。
2
、收费周期:每季末月21日至下季末月20日为人民币个人小额活期存款账户收费周期。
  3、收费方式:
  (1)每季度末月21日为固定收费日,银行将从您的人民币小额个人活期存款账户中自动扣收账户服务费。
  (2)在固定收费日,人民币小额个人活期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扣收账户服务费时,将按账户实际余额扣收;当账户有余额时,银行将对以前未扣收的账户服务费实行补扣收。
  (3)在固定收费日未能全额扣收账户服务费的账户,如该账户自固定收费日起半年内没有发生业务且余额为零,半年期满后银行将进行特别管理,您必须到网点缴纳欠费后,该账户才可以恢复启用。
  (4)如果账户欠费时间超过一年半,该账户将被销户。
  (5)至每季度固定收费日止开户时间不足一个季度的人民币小额个人活期账户,不收取当季账户服务费。至每季度固定收费日前销户的人民币小额个人活期账户,不收取当季账户服务费。

请同学们毕业后使用此卡时注意以上事项,如果不经常使用,请及时到开户行(农业银行燕大支行)办理销户。

资产财务部

2006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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