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午8:45开始,下午2:45)入场,入场开始15分钟后(即上午9:00,下午3:00),迟到考生禁止入场。考生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四(六)级考试准考证两证,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并按要求在考场座位表上签名。

2、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2B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签字笔、橡皮。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成绩。

3、 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和学院有关规定,严禁携带手机和通讯设备等违禁物品参加考试。如有带手机者,关机后交给监考保管,否则,一经发现,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考试开始后,发现携带手机,处于关机状态的按违纪处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处于开机状态没有接听的按作弊处理,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使用手机接听电话、收发短信的按严重作弊处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4、 考生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5、 考生答题前应认真填写答题卡中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答题卡中该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答题卡一律无效。
6、 考生在考试结束前禁止提前退场。
7、
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学校、姓名以及学校代码和准考证号的阿拉伯数字 |
考生必面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做答,填涂信息点时只能用铅笔(2B)涂黑。考生只能在属于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其答题卡一律无效。

8、 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9、 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者,取消考试成绩并按校纪校规处理。
10、 考试结束铃响时,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
11、 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考生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
燕山大学里仁学院教务部
二00六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