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表人员范围:
我院事业编制、合同制Ⅰ、Ⅱ职工均应填写《教职工岗位聘任和岗位津贴评定审核表》。
二、填表注意事项:
1、学历项: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毕业的,填写大学本科;函授、成教、党校本科毕业的,应填写函授本科、成教本科、党校本科;
2、学位项:填写所获学位的全称,如:工学学士、法学学士等。
3、行政职务项:行政岗位的职工可以填写科员,其他岗位没有行政职务的职工不用填写;
4、职称、任职时间项:任职时间是指职称的任职时间,没有职称的职工,不用填写任职时间项。
5、参加工作时间项:合同制Ⅰ、Ⅱ职工应填写到学院工作的时间。
6、本次聘期项:合同制Ⅰ、Ⅱ职工填写所签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
7、近三年考核情况项:没有参加考核的可以不填;合同制Ⅰ、Ⅱ职工的考核结果暂时不填。
8、岗位津贴定级依据项:应按照学校和学院相关规定的条款填写,应该注明本人所完成的工作量(任务)、完成的质量以及所获的各种奖励情况;事业编制职工应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填写。
9、个人申报项:职工按照自己的具体情况填写,事业编制职工在所对应的岗位上打√;合同制职工在所对应的聘任分类上打√,其他项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结合自己的岗位,按照学校和学院的相关文件填写。
三、其他
事业编制职工的申报参照:《燕山大学岗位聘任和岗位津贴实施办法》;
合同制Ⅰ、Ⅱ职工的申报参照:《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合同制员工薪酬发放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