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年新聘教职工报销应聘路费的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05-11-10

关于2005年新聘

教职工报销应聘路费的通知

我院2005年新聘教职工:

按照聘说明中所注要求,请符合报销条件的教职工于1111日下班之前将填好的报销单及报销票据送至我部。

报销范围为 面试和报到的单程火车票或汽车票(家庭住址或毕业学校到里仁学院的必经路线),行李托运费。飞机票、卧铺、软座,均按两地之间硬座费用报销。

人力资源部

200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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