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材料的工作提示
各党总支和教工党支部:
10月17日上午下班前,请按照下列要求上报以下材料:
1、总支和支部分析评议工作动员会召开时间,应到党员人数,实到党员人数,缺席原因。
2、征求意见:
(1)座谈会召开场次,时间、地点、参加人员。
(2)总支和支部征求到意见条数。
(3)总支和支部反馈意见条数。
3、谈心活动:
( 1)总支和支部在党员与党员之间开展谈心(人次)。
(2)总支和支部在党员与群众之间开展谈心(人次)。
(3)总支和支部谈心中征集到意见(个人)条数。
4、开展边议边改活动情况。
各单位要按以上要求逐条汇报,内容要完整,数据要准确,信息上报一律要求电子版。
院先进办
2005-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