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里仁学院师德考核的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4-03-13

属各部门全体教师:

根据学校《关于进行2023年度师德考核的通知》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在高等学校建立师德档案制度的通知》及相关工作安排,现就做好全体教职工2023年度师德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包含专任教师、实验教师、行政职员、辅导员、专技、工勤岗位人员等。

二、考核期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分数不低于60分为合格,当年内有违反师德行为的,无论情节轻重,均应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四、考核范围、内容及程序

请各部门按照《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燕大里仁党字[2022]6号)(附件1)、《燕山大学里仁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办法》(燕大里仁党字[2015]4号)(附件2)执行。各部门对本部门教职工进行师德考核评分,严格按照考核办法,严肃认真开展考核工作,保证考核结果科学合理,真实有效。

1、学生评价:专任教师、实验教师由教学质量与评估部学生网上评教结果的权重不得低于60%作为学生评价结果;辅导员由学生工作部辅导员年度工作评价结果的权重不得低于60%作为学生评价结果。

2、个人评价:部门教职工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自我评价打分,结果填入《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师德考核评价表》(附件4)。

3、服务对象评价:学院行政职员、专技或工勤人员由学院党委组织部分服务对象根据《燕山大学里仁学院行政人员师德测评表》打分(附件5)测评结果的权重不得低于60%。

4、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评价:学院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教职工自我评价和日常表现进行综合打分,并填写《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师德考核评价表》(附件4),此分值权重占比40%。因特殊情况,该年度没有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实验教师,学院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评价为师德考核的总得分,即占100%。

5、部门汇总:请各系部认真填写《燕山大学里仁学院2023年度师德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6),学生评价或服务对象评价占60%,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评价占40%。其中,学生评价参考《2023年度学生评教结果》中两个学期的平均分数(百分制)。

五、考核工作相关要求

1、各部门要做好师德师风建设实施办法和考核办法的解读工作,动员教工积极、认真参与考核,充分发挥师生的监督作用。通过考核,挖掘和树立一批深受学生爱戴、同事认可的师德高尚的优秀教师代表,充分发挥考核机制的激励和警示作用,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创师德典型的良好氛围。

2、建立常态化师德考评体系。师德考核是学院师德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部门切实做好一年一度的考核工作,逐步规范考核流程,完善考核办法,做好师德考核相关资料的留存,建立完善本部门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3、各部门负责人要落实领导责任,组织开展好本部门师德考核工作。各部门在考核工作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相关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对最终考核结果,学院党委将以适当的方式向教师通报,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同时公开投诉申诉电话和电子邮箱。

、注意事项及材料提交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3月14-15日

个人提交《燕山大学教职工师德承诺书》(附件3)、《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师德考核评价表》(附件4)、《河北省高校教师师德年度考核表》(附件8,手写),部门统一收齐备用

3月18-19日

教学质量与评估部、学工部给其他各部门提供学生评教数据(含教师、实验员、辅导员),人力资源部提供行政人员师德测评表(附件5)

3月20-21日

各部门上报《燕山大学教职工师德承诺书》(附件3)、《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师德考核评价表》(附件4)、《燕山大学里仁学院2023年度师德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6)、《部门2023年度师德建设工作总结模版》(附件7)、《河北省高校教师师德年度考核表》(附件8),以上材料纸质版+电子版(附件4、附件6、附件7)。

3月29日

公示结束后,确定师德考核结果并上报学校

注意:《河北省高校教师师德年度考核表》(附件8),参加2023年度师德考核的教师填写,每年度填报一次,所获奖励仅填2023年内容。该表各项内容应用钢笔、碳素笔填写,需要双面打印用胶水左侧竖裱糊(距左边缘不超过1厘米),附件8将来作为个人档案一部分,请认真填写。

所有考核材料需3月21日前提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rlzyb@ysu.edu.cn

联系人:冯艳 刘志红     联系电话:8063746

 

                                        人力资源部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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