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一般工作人员2023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4-03-13

院属各部门:

根据学校考核工作安排,结合学院工作实绩,现就做好一般工作人员2023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期及考核对象

1.考核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教学工作量按2023年度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进行考核。

2.考核对象为全院在职在岗的一般工作人员,包含专任教师、实验教师、行政职员、辅导员、专技、工勤岗位人员。劳务聘用人员不参与考核。

二、考核档次及比例

一般工作人员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部门考核为优秀的,一般工作人员考核优秀档次比例不高于20%;部门考核为合格的,不高于15%;部门考核为不合格的,不高于10%。各基层部门职工个人考核按岗位性质分为专任教师、实验及工勤类,职员、辅导员及其他教辅类,两类人员个人考核优秀比例分别不高于总体控制比例。

、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聘用、解聘、奖惩、晋职、晋级和调整工资待遇等方面的重要依据。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的一般工作人员正常调整薪级工资;考核结果涉及到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按照《燕山大学关于印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燕大校字〔2020〕115号)和《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 》(燕大里仁字〔2022〕28号)执行。

四、组织实施

1.根据燕山大学2023年度一般工作人员考核内容与要求(附件1),一般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进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一般工作人员所在部门承担具体工作。年度考核以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

2.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在高等学校建立师德档案制度的通知》要求,一般工作人员都需参加师德考核,师德考核结果填入年度履职考核表。

3.依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国保发[2016]15号)、《燕山大学保密工作责任制度》要求,个人保密考核工作纳入一般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同步开展。

五、时间安排

个人填写《燕山大学一般工作人员年度履职考核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和附件3);部门填写《燕山大学里仁学院一般工作人员2023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和《燕山大学里仁学院一般工作人员2023年度不参加考核人员汇总表》(各一式一份,见附件4和附件5),由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于3月2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部附件4和附件5电子版同步发送至人力资源部邮箱rlzyb@ysu.edu.cn。

报送地点:行政楼319;联系人:冯艳;联系电话:8063746。

             人力资源部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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