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的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4-02-25

院属各单位:

       现就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要求如下:

一、请各单位主管领导及考勤员认真负责,上报本部门考勤工作。

二、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

1、学院合同制教职工请假:需下载填写《请假单》,各级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校本部教职工请假:除需要履行(1)中填写《请假单》,和各级主管领导批准后,还需在燕大网站“服务大厅”中网上请假。

2、严格履行销假制度,请假期满后,应填写《请假单》销假栏,及时销假。

3、如因情况特殊,本人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及时向各级主管领导说明原因,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或本人办理补假手续。若未请假或未被准假而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4、请、销假表单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学院将对各单位教职工出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于考勤不认真、报送不及时、漏报、瞒报等问题,将提请学院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里仁学院人力资源部

             202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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