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专项教学检查的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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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燕山大学里仁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试行)》文件精神,深入了解本学期教学运行情况,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过程监控,不断加强和改进教学工作,学院定于第7-10周开展秋季学期专项教学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专项检查主要对理论课和实践课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课堂教学组织情况(教风)

重点关注教师课堂教学是否按照教学大纲执行;教师是否按照要求提前到教室,并准时进行讲授;教师是否对迟到早退学生进行管理;教师是否对学生课堂的纪律、玩手机、随意出入教室进行管理,组织学生前面就坐听课;教师课堂与学生的互动性等等。关注检查实验教学的规范性,实践教学的教学大纲、实习日历、实习报告等文字材料,实习内容饱满度,实习计划执行情况,实习考核等。

2、学生课堂表现情况(学风)

重点关注学生课堂是否玩手机、是否有上课佩戴耳机现象;是否前排集中就坐;是否存在迟到早退随意出入教室现象;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情况等。

3、学生考试情况(考风)

重点关注学生是否带证件;监考人员是否按照考试规定履行监考职责;学生监考员是否了解监考工作职责,及是否具备监考能力;课程考试题的难度和体量是否合理;学生考场纪律情况等。关注考试组织是否规范,考场秩序是否良好,学生违纪情况等。

二、检查安排

本次采取学院抽查与教学单位自查相结合的方式。

1、学院将成立由院领导,教务部、教质部门、教学部、实训中心、各系负责人等组成的学院检查组,在全院范围内进行抽查。

2、各教学部、实训中心要成立由部门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党支部书记等骨干教师组成的部门自查组,制定本部门专项教学检查工作方案,对本部门教学情况进行自查。

3、检查人员要以查课、听课等方式开展工作,原则上查课应至少检查一节课,听课每次至少听一节课。在检查过程中要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并提出改进措施,如有必要进行跟踪检查,定期汇总检查结果,并及时反馈给教学质量与评估部。

三、材料提交

学院检查组、各教学部和实训中心分别于第9周、第11周分两次报送阶段检查/自查总结。其中1025日(第9周周三)之前报送第7-8周检查/自查总结总结,1110日(第11周周五)之前报送第9-10周检查/自查总结、听课记录表等材料。

联系人:石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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