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燕山大学关于印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现将个人日常考勤要求告知如下:
1、事假:全年累计事假超过5个工作日的,从第6个工作日起按日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的,扣发1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事假达到30个工作日的,扣发3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事假达到60个工作日的,扣发6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事假达到90个工作日的扣发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减半发放。
2、病假:首先要有县级以上医院的主治医生开具的,并明确有建议休息时长的《×××医院诊断证明书》。全年累计病假超过15个工作日的,从第16个工作日起按日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超过两个月的,按长期病假处理。
3、旷工:旷工半个工作日,扣发5个工作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全年累计旷工达到5个工作日的,扣发6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减半发放;全年累计旷工达到10个工作日的,扣发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全年连续旷工15天和累计旷工30天的,可解除劳动合同。
请各位教职工遵守日常考勤规章制度,及时请假、销假。
燕山大学里仁学院
202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