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里仁学院第五届“教学标兵奖”评选暨燕山大学第八届“教学标兵奖”、“青年教学标兵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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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燕山大学第八届“教学成就奖”、“教学标兵奖”、“青年教学标兵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学院决定开展里仁学院第五届“教学标兵奖”评选(以下简称“院教学奖”)暨燕山大学第八届“教学标兵奖”、“青年教学标兵奖”(以下简称“校教学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及推荐范围

“院教学奖”评选范围原则上为我院从事普通本科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获得过历届“校教学奖”和第四届 “院教学奖”的教师不参加本次“院教学奖”评选。

“校教学奖”推荐范围原则上为历届“院教学奖”(含本届)的获得者。历届 “青年教学标兵奖”的获得者可参加校级“教学标兵奖”的推荐评选,历届 “校教学奖”的获得者不参加本次“校教学奖”的推荐评选。

二、评选及推荐名额

学院严格按照《燕山大学里仁学院“教学标兵奖”评选办法(试行)》(附件1),组织评选“院教学奖”,获奖名额上限为3人。

学院推荐“校教学标兵奖”候选人将从历届(含本届)“院教学奖”和历届 “校青年教学标兵奖”的获得者中择优产生;“校青年教学标兵奖”候选人将从历届(含本届)“院教学奖”的获得者中择优产生。 推荐人选须满足《燕山大学“教学成就奖”、“教学标兵奖”、“青年教学标兵奖”评选办法(修订)》(附件2)的条件要求,推荐数量为学校分配的名额。

三、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各教学部推荐“教学奖”候选人

“教学奖”候选人由各教学部会同各教研室负责人召开专项会议商定后推荐,并报送候选人推荐材料。各教学部应对候选人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得报送,并按通知要求向教学质量与评估部报送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材料,对推荐人所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阶段:资格复审

由教学质量与评估部对“院教学奖”和“校教学奖”候选人进行资格复审。

第三阶段:“院教学奖”评选、“校教学奖”候选人推荐、发文表彰。

学院召开“院教学奖”评审会,确定获奖教师,发文表彰,并根据《燕山大学“教学成就奖”、“教学标兵奖”、“青年教学标兵奖”评选办法(修订)》的条件和通知要求,确定“校教学奖”推荐人选。

四、具体时间和安排

请各教学部于2021611日(周五)上午1100将《教学奖推荐汇总表》(附件3)、《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4)及佐证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教学质量与评估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yb@ysu.edu.cn

联系人:贺敏佳

联系电话:8064179            

地点:行政楼316

说明:所有佐证材料需提交复印件一套(A4纸复印,不需装订,用燕尾夹夹好即可),要有封皮和目录,各页右下角编码,页码要与目录吻合,材料集中分类排放(标兵奖候选人推荐表(附件7)、获奖证书、立项申请书(在研)或结题鉴定(已结题)、发表论文等)。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评选实行提名推荐制,各教学部不得要求教师自行申报,一旦发现,取消推荐资格。

2、各教学部严格按照《燕山大学里仁学院“教学标兵奖”评选办法(试行)》向学院推荐合格人选,并对推荐人所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评选条件中关于工作年限和评教优秀的说明,请见附件5

4、各教学部推荐候选人名额分配见附件6

 

 

教学质量与评估部

202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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