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3月17日,燕山大学党委印发了《燕山大学校园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随后学校党委宣传部也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文件通知精神,请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园新媒体所指范围
校园新媒体,指以学院及下属各机构和学生组织建设、认证并作为单位信息平台运行的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QQ公众平台、抖音以及今日头条等新媒体。任何个人未经授权不得以燕山大学里仁学院以及其他院内单位名义申报、运营各类公众号或开发移动客户端。
二、审批备案及管理
按照“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相关工作参照《燕山大学校园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实施。
三、有关要求及说明
1、明确责任主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工作,将其作为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履行好“一岗双责”要求,院属各中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新媒体平台建设和管理第一责任人。
2、加强内容建设。校园新媒体应有明确定位和服务对象,注重个性发展,避免重复建设。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要加强发布内容建设,推出原创精品,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发展积极向上的校园网络文化。
3、严格备案制度。各单位新媒体要按照“一号一报备”原则,认真填写《燕山大学校园新媒体建设审批登记表》(附件1)和《燕山大学校园新媒体账号信息汇总表》(附件2),于4月8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lrzxb@ysu.edu.cn。纸质版签字加盖公章后,待另行通知,报送党委组宣部。4月10日前,学院统一汇总上报燕山大学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8387511。
附件1:燕山大学校园新媒体建设审批登记表
附件2:燕山大学校园新媒体账号信息汇总表
里仁学院党委组宣部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