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秋季学期学籍处理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9-09-11

各系及相关同学: 

根据《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中第三十二条规定,经学院研究,2019年秋季学期学籍处理的执行方案如下:

1、2018年秋季学期申请跟班试读的学生,欠学分超过25学分的,须留级。低年级未开设专业的学生可以继续申请跟班试读。为鼓励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允许虽然欠学分超过25学分但有进步或进步较大的学生继续申请跟班试读,具体方案如下:

(1)25<欠学分≤30,有进步即可;

(2)30<欠学分≤40,进步在20%以上;

(3)欠学分>40,须留级。

2、其他超过25学分的预留级学生,可以申请跟班试读。

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学院将统计跟班试读学生的学分,其中考核不合格的课程累计仍超过25学分的,将予以留级。

3、因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除退役复学的学生外,14年入学在16级的学生,以及15年入学在17级的学生,欠学分超过25学分的,不在预留级学生名单中。

4、低年级未开设专业的预留级学生若不申请跟班试读,可留级后转入相近专业学习。学生转专业后,应当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要求学习相关课程,所缺的课程需在后续的学习中补修,并按照该专业毕业审核条件进行毕业审核。学生在原专业取得的公共课程学分和成绩有效,如课程名称等信息不完全一致,符合课程替换的课程,可以按照学院规定,由学生提出申请,进行课程和学分的认定。

5、请申请跟班试读的预留级学生于9月12日11:00点前到行政楼204教学秘书处报名,逾期不报者,视为留级。

经学院审批同意跟班试读的学生填写《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学生跟班试读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请在燕山大学里仁学院教务在线网页“文档下载”栏下载。学生本人、监护人、系学生科分别填写完成后,于9月20日下班前交到教学秘书处,逾期不办理者,按留级处理。

6、留级学生将于9月11-12日办理留级手续,请辅导员老师督促本专业留级学生及时办理留级手续,逾期不办理者,不予以学籍学年注册。具体流程如下:

(1)辅导员老师于9月11日上午到教学秘书处领取《学籍变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并核对人数;

(2)将《通知单》转交学生本人,并督促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3)9月12日11:00前留级学生将《通知单》交到教学秘书处;

(4)9月12日下午由教学秘书将收齐的《通知单》交到学籍管理室。

(5)办理手续各部门地点:

学生工作部:行政办公楼313

公寓办公室:行政办公楼301

教 材 室:实验楼SN101

燕山大学图书馆:东校区图书馆106,必须携带ID卡。

资产财务部:行政办公楼212

档 案 室:行政办公楼311

里仁学院教务部

2019年9月11日

© Copyright 2018 燕山大学里仁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