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学院按照习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和把握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紧密围绕学院中心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和高校学生管理的各项规定,里仁学子努力创先争优,各项工作又上新台阶,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励我院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健康成长和习惯养成,为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办法》和《关于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补充说明》的要求,现将学院2018-2019学年学生评优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2018-2019学年评优名额分配表(转专业学生在原班级参评)

一、名额分配

序号

组织名称

学生干部数(人次)

学生人数(2019.9)

院三好学生标兵

院三好学生

院优秀学生干部

系三好学生

系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班级

优秀毕业生

1

机械系

170

888

4

44

14

89

17

3

36

2

电气系

150

821

3

41

12

82

15

2

35

3

电子系

140

836

3

42

11

84

14

2

29

4

建环系

100

514

2

26

8

51

10

2

21

5

经管系

110

625

2

31

9

63

11

2

27

6

文法系

60

370

1

19

5

37

6

1

15

7

学工部学生组织

311

2

25

31

8

团委学生组织

539

3

43

54

9

双创中心学生组织

248

2

20

25

10

组宣部学生组织

73

1

6

7

11

生活办学生组织

140

1

11

14

12

机械系学生组织

191

1

15

19

13

电气系学生组织

118

1

9

12

14

电子系学生组织

137

1

11

14

15

建环系学生组织

92

1

7

9

16

经管系学生组织

106

1

8

11

17

文法系学生组织

82

1

7

8

合计

2767

4054

30

203

221  

406

277

12

163

注:2019级学生不参评。

二、时间进度

序号

时间

具体工作事项提示

1

10月16日

学工部将学业和综测总成绩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本学年优秀宿舍成员名单汇总到2018-2019学年院级先进个人符合条件候选人名单,并于上午下发给各系及各学生组织指导教师

10月16日

各学生组织按照评选规定,在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中评选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将评审表发放学生本人,各主管部门将汇总的学生干部推荐名单务必于17日3点前上交学生工作部;学工部将名单下发各系进行班级民主投票

2

10月17日

10月18日

1、学工部分配评优名额至各系各学生组织所属部门;

2、学工部计算参评学年两学期的(学业总成绩、排名、百分比)和(综测总成绩、排名、百分比),调整小专业方向的班级由辅导员提供候选人名单;汇总本学年优秀宿舍成员名单;

3、组建班级评优领导小组

3

10月19日

10月22日

1、各系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选,严格按照民主程序投票(包括对各学生组织的推荐候选人投票),参会人数不得低于班级人数的3/4,赞成票不低于实到参会人数的80%视为民主通过。参评人员可以参与投票。

2、所有的评审表均由各系以班级为单位发放(包括各学生组织的推荐的学生干部),评审表签字盖章完毕后,由学生本人交到各系和各学生组织所属部门汇总,各系和各学生组织所属部门填报电子版汇总表。

4

10月23日

10月25日

1、各系对评选名单(不包括各学生组织的评优名单)进行三个工作日的公示。

2、各学生组织的评优名单在组织内部进行三个工作日的公示。

5

10月28日

各系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不包括各系学生组织的评优名单)报送至学生工作部,上报的电子版汇总表和打印版审批表需排序一致。(审批表1式1份,系级审批表不必上交

同时各学生组织所属部门汇总后将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上报的电子版汇总表和打印版审批表需排序一致。(审批表1式1份,系级审批表直接返给相应系学生科

6

10月28日

11月1日

学生工作部对各系(部)上报的学生材料进行复审复查,无异议后再进行全院公示。

7

11月4日

11月8日

对评优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评选条件

1、详见《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办法》;

2、参照《关于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补充说明》的要求,结合我院学生教育管理实际,将优秀寝室(含2018级新生内务竞赛优秀宿舍、2018年优秀宿舍、2019春学风优良寝室设定为本年度院级先进个人(2016级不受此条件限制)评选的必备条件;系级先进个人评选请根据各系实际情况执行。

四、评选要求

1.评选先进个人和集体需严格按照本通知第三款评选条件执行,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评选,因条件不符合标准落选者,名额作废,不再增补;在评优年度转专业的学生在原班级参加评选。

2.各系和各学生组织要严格执行评选程序,按照评优进度表上的时间安排组织评选。先进个人须在班级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申报三好学生标兵、先进班集体均需提交2000字事迹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3评审表由各系打印、复印,表格一式份,统一用黑色中性笔填写,院系班级填写全称,例如:机械工程系16车辆工程2优秀事迹要求内容充实、重点突出。日期要写完整,具体日期请参照时间进度表上的范围填写,学年为20182019学年。

4、报送截止日期:1028将评优汇总名单电子版和院级优秀评审表(纸质版交学部。院级优秀毕业生需上交两份院级优秀证书复印件。上交的纸板均要求按照电子版顺序排序。系级评审表由各系盖章,不用交到学部,由各系放入学生档案中。

对于评选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与学部联系,电话8063671

   

  学生工作部

201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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