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印信管理规定
一、印信的种类
1.在学院综合办公室保管和使用的学院印章有:“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印章、“中共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委员会”印章、“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学位委员会”印章、“燕山大学里仁学院”钢印、燕山大学里仁学院院长名章。
2.综合办公室负责开具燕山大学里仁学院介绍信。
3.综合办公室负责保管燕山大学里仁学院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办学许可证。
二、印信使用范围
1.燕山大学里仁学院钢印用于学院颁发的各类证件(毕业证、工作证、学生证、进修证、结业证、聘任证书等)。
2.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印章用于学院领导签发的行政文件、报送上级机关的报表、校级合同或协议书、进修证、休学证明、聘用证书、工作证、学生证、奖状、涉外信件、学院介绍信、以学院名义出具的各类证明及学院发布的各类公告或决定等。
3.中共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委员会印章用于学院领导签发的党委文件、报表、政审、入党志愿书、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以学院党委名义出具的各类证明及学院发布的各类公告或决定等。
4.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学位委员会印章用于学院颁发的毕业生学位证、学位认定表。
5.院长名章用于院长批准的各类相关文件、报表、毕业证等学历证明。
6.盖有“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印章的介绍信用于各单位刻制公章和工作人员外出办事证明身份。
三、印信使用要求
1.各单位及个人需要用印,需持相关证明、文件或用章审批表。
(1)颁发工作证、学生证用印,须经相关职能部门核准,由专人送交综合办公室,审查无误后,方可用印。
(2)毕业证等学历证明用印,须持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由专人送交综合办公室,审查无误后,方可用印。
(3)涉外信件用印,需经学院主管外事工作领导审查签字后方可用印。
(4)各类上报文件、合同书、协议书、申报材料、统计报表、职称申报表、出国申请表、公函等文件用印,须经拟文单位负责人审查,报请院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用印。
(5)需学院出具有关职工和学生身份证明时,本人应先到有关职能部门或所在系开具证明,经综合办公室审核后,方可用印。
(6)特殊情况用印,需经综合办公室主任或主管院领导审定签字后,方可用印。
2.介绍信的使用
(1)刻章介绍信,需有各单位填写刻章申请表,并盖单位印章,经院办审核后,开具刻章介绍信。
(2)职工因公外出办事,可使用燕山大学里仁学院介绍信。由所在职能部门开具单位介绍信并加盖公章,经综合办公室审核后,开具学院介绍信。
四、印章保管要求
1.院级各类印章由综合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使用时必须严格按审批手续用印。
2.监印者要明确职责,坚守岗位,做到用印后及时放回保险柜,人离柜锁。要严格建立用印登记制度。
3.要规范化用印,即“齐年盖月”,印迹清晰,印章要及时清洗保持字迹清晰。
4.严格用印保密制度。
五、用章工作流程
六、刻制公章的要求与流程
1.新成立单位凭成立文件和有关部门领导签字的刻章申请表,到院办开具刻章介绍信。
2.印章损毁需要重新刻章由单位开具介绍信证明印章已坏,由院办开具刻章介绍信,同时将原章交回。
3.刻制公章流程
七、单位法人证书、办学许可证使用流程
八、用章一般程序 ( 供各单位参考 )
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印章刻制申请表
拟刻章名称
申请时间
□刻制新章
机构成立批准文号(附批文复印件):
□更换旧章
更换原因:
申办单位
意见
年月日(公章)
学院主管
领导意见
年月日
印
模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备注
公章批用表
用印单位
内容摘要
发往单位
用印名称
份数
用印经办人签字
主管职能部门
负责人签字
批用人签字
《单位法人证书》、《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使用申请表
申请证件名称
申请单位
申请人
申请事由
主管部门
批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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