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和校园贷宣传活动的通知

2018年12月16日 17:24  点击:[]

院属各单位: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教财函[2018]4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教育引导和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冀教政体[2018]14号)文件要求,按照燕山大学的整体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和校园贷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学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和校园贷专项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6月。

二、活动目标

通过宣传月的活动,提高学院师生员工的法律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培育师生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和校园贷,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和校园贷高发的蔓延势头。

三、活动内容

1.大力宣传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和校园贷、普及金融信贷、网络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让广大师生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和校园贷的危害,提高学生甄别抵制能力,教育师生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拒绝校园贷。

2.宣传、教育和引导学生理性消费。把学生的消费观念、消费状态、消费习惯作为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引导学生理性消费、适度消费,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做到不超前消费,不预支消费,不借贷消费,不从众消费。在生活消费、人际消费、娱乐消费等方面,教育学生不盲从、不攀比、不炫耀。

3.开展警示教育,及时进行风险提示。大力宣传打击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校园不良网贷被骗案例与分析等,以案说法,入情入理,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不良网贷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及社会危害性,引导师生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拒绝不良网贷。

四、宣传方式

1.利用媒体宣传。各单位利用广播、电视、报纸、QQ群、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媒体,发布或者转载有关防范非法集资、校园不良网贷等信息,在师生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6月7日财务部将联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展条幅签名活动和宣传单发放。

2.开展宣传培训活动。利用开展专项讲座培训、召开主题班会、张贴宣传展板海报和悬挂条幅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不良网贷有关法律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熟悉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基本规章制度,遵纪守法,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和不良网贷活动;经联系,6月中旬,将邀请中国银行深林逸城支行、白塔岭派出所等单位为学生开展“抵制非法集资和校园贷”的专题讲座。

五、活动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通过各种渠道和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包括开展业务学习和主题班会活动等),确保覆盖到全体师生员工。

2.结合学院整体要求,各单位应开展相应宣传活动并每月按时报送非法集资和校园贷的排查表,并于2018年6月8日前将开展活动情况的电子版材料发送zccwb@yus.edu.cn,电子版材料包括:1、(附件3: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2、开展活动情况简要报告、图片、视频等;3、校园网贷排查表由学工部上交。

联系人: 于国恩电话:8063727

财务部学生工作部

2018年6月4日

附件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教财函[2018]49号)

附件2: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教育引导和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冀教政体[2018]14号)

附件3: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4: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资料

附件5:防范非法集资提示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