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流程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8-06-13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内容包括:(一)贫困生认定;(二)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及发放;(三)校内学业奖学金评定及发放;(四)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和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工作;(五)勤工助学;(六)生源地助学贷款;(七)突发性应急救助工作;(八)其他学生补贴。

(一)贫困生认定流程

1、每学年开学初,班级贫困生评定小组收取学生的贫困证明及申请书等证明材料;

2、每学年开学2周内完成贫困生库更新;

3、通过学生反馈、个别谈话和与监护人沟通等方式考察学生的日常生活表现;

4、班级贫困生评定小组完成贫困生的分级分类认定工作。

(二)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及发放流程

1、每学年开学2周内,班级贫困生评定小组收取学生贫困证明和国家奖(助)学金申请书;

2、各专业在3周内完成学年学业和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并按照《规定》筛选出申报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的候选人名单;

3、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由省资助中心分配,学工部于每年9月10日前将名额下发至各系,各系按照名额进行民主推荐,推荐过程中不允许采用诉苦等方式;对评选结果进行系内公示,公示内容不能包含学生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银行卡号等个人敏感信息;

4、公示无异议后,各系上交相关材料,其中纸质版汇总名单需加盖系公章并主管院领导签字;

5、学工部汇总并审核各系上报材料,进行全院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请院长办公会审议;

6、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上报省资助管理中心,并按照省资助管理中心要求按时发放国家奖助学金。

(三)校内学业奖学金评定及发放流程

1、学工部于每学期开学1周内,将名额下发至各系;

2、每学期开学4周内,按照上一学期综合测评成绩评选校内学业奖学金;

3、取消参评学期有违纪和课程考试(不包含重修和补考科目)不及格同学的校内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4、每学期开学第5周,对评选结果进行系内一周公示,公示内容不能包含学生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银行卡号等个人敏感信息;

5、公示无异议后,各系上交相关材料,其中纸质版汇总名单需加盖系公章并主管院领导签字;

6、学工部汇总并审核各系上报材料,进行全院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校内学业奖学金

(四)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和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工作流程

1、政策依据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财教[2013]236号)。

2、适用对象我院应届毕业生(从2009年开始实施)、在校生(从2011年开始实施)、往届毕业生(从2013年开始实施)、退役复学学生(从2011年开始实施),含符合资助条件当年没有报送而在以后年度补报的学生,但当年开始实施的政策不追溯到以前年度学生。根据文件规定,学生申请资助必须在预征报名网上报名,通过网上申请资助。

   3、政策宣传。预征报名时,联合学院征兵部门宣传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资助政策,指导学生熟悉预征报名的要求、申请流程,提醒学生及时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时间:男兵:大致为每年的4月初—7月底;女兵:大致为每年6月底—8月初)。

   4、网上审核信息。在学生网上报名之后,资助部门定期审核预征系统中的信息与入伍学生实际信息是否一致,如预征系统中信息与实际学籍信息不相符,应协助学生提请学院学籍管理部门修改。(与网报时间大致同步)

5、审核《申请表》。

①指导预征报名学生到财务部门(行政楼212室)审核《申请表》学费信息,加盖财务部门公章;

②到学院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313室)审核资助信息,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时,在同意补偿对应栏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资助部门公章,将学生上交的两份《申请表》还学生。审核申请表时注意,学生申请表上联系方式不全、没有固定联系方式、家长联系方式的,要学生补齐联系方式,以方便资金到学校后联系资金拨付工作。

③学生拿到入伍通知书后,务必于10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交到学院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313)。

申请材料包括

①服义务兵役学生需要上交《申请表》原件2份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如入伍通知书未发放,需要县级征兵办出具单独入伍证明);

②退役复学学生需要上交《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原件1份、退役证复印件1份、复学证明复印件1份。

  6、收集申请材料。10月10日前,完成当年所有申请材料收集工作,在材料收集过程中,如发现学生申报材料有缺漏或错误,应该及时联系学生或家长补充。其中,9月25日左右,主动联系在网上进行了预征报名但没有寄回《申请表》的学生或家长,核实是否已入伍漏报,如属于漏报,提请家长尽快报送。同时,与学校征兵管理部门联系,核实有无已入伍但未报送申请材料的学生,提醒尽快报送。

  7、复核信息。10月10日前,对收到的学生《申请表》进行复核,包括符合学生学籍资料、学历情况等资料(已读时间、毕业信息是否准确),将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材料报请学校领导审定后,在《申请表》加盖学院公章。(注:在复核学生信息时,除复核学生申请表中的各项信息,还应重点将学生与以前年度已上报并获得资助的学生进行比对,避免重复报送。)

8、审核汇总。10月15日前,审核汇总学生材料,填报有关汇总表格,统一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9、经费发放。每年12月份,按时完成入伍学费补偿和退伍学费充抵工作,对每名学生或家长进行补偿发放电话确认,明确退伍复学学费严禁先收后退。

(五)勤工助学审批及管理工作流程

1、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设置勤工助学固定岗,经主管院领导同意后,填写《申请表》上交学院人力资源部;

2、各部门需要的临时岗位,经部门领导同意后,需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临时用工申请;

3、人力资源部审核固定岗和临时岗用工申请后,交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落实;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部门岗位要求,指导勤工助学站进行人员安排;

5、各用工部门做好固本、固研和临时岗位的考勤工作;

6、人力资源部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定期对勤工助学岗位组织抽查和回访。

7、每月28日前,用工部门将考勤表上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工资表后报人力资源部进行工资发放。

(六)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1、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工作

①每年6月15日--6月30日,需要办理贷款的学生持ID卡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313)办理《燕山大学里仁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证明》。其中,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续贷学生务必于6月30日前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

②河北籍到当地农村信用社申请办理贷款,外省籍学生到当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贷款。

③黑龙江、福建籍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务必于6月15日--6月30日,学生持ID卡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313),持当地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单办理证明手续。

2、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

①河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一步,登陆网址http://syd.hee.cn/,进行毕业确认操作。如果忘记密码可咨询贷款信用社。

第二步,选择就业、升学、自主择业其中一项。

第三步,填写信息,无误后,保存即可。

第四步,考上研究生的同学,请务必于9月30日之前到当地县资助中心办理未到期贷款的贴息延长操作。

②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一步,点击登陆网址https://sls.cdb.com.cn/,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

第二步,登陆成功后点击页面左侧“个人信息变更”,逐项审核、修改、完善相关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提交” 按钮,完成个人信息确认。然后再点击页面左侧最下方的“毕业确认申请”,审核页面有关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页面下方“申请”按钮,完成毕业确认申请。

(七)突发性应急救助工作流程

突发性应急救助工作,是解决学生本人或家庭因病、因灾等突发性事件所致贫困的帮助,第一时间为学生提供应急就主的方式,如出现按此程序申请办理:

1、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或由辅导员出具认定意见;

2、由辅导员将学生材料上报系主管院领导签署资助等级和意见;

3、加盖系学生科公章后,将学生信息录入至《家庭重大变故补助发放表》;

4、将相关材料和电子版表格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和发放。

© Copyright 2018 燕山大学里仁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