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学工办: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冀教学函[2024]7号)文件要求,现就我院2024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名额及编号号码段分配
评选范围为我院全日制在校应届毕业生。河北省教育厅分配给我院35个名额。
燕山大学里仁学院2024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系别 |
毕业生数 |
占全院毕业生比例 |
按全院35人计算各系名额 |
各系最终名额分配 |
机械系 |
298 |
24% |
8.4 |
9 |
电气系 |
245 |
20% |
7 |
7 |
电子系 |
275 |
23% |
8.05 |
8 |
建环系 |
149 |
12% |
4.2 |
4 |
经文系 |
254 |
21% |
7.35 |
7 |
合计 |
1221 |
|
34 |
35 |
各系省优毕编号号码段分配
系别 |
省优毕名额 |
编号号码段分配 |
机械系 |
9 |
135922024001至135922024009 |
电气系 |
7 |
135922024010至135922024016 |
电子系 |
8 |
135922024017至135922024024 |
建环系 |
4 |
135922024025至135922024028 |
经文系 |
7 |
135922024029至135922024035 |
二、评选标准
1、始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党忠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纪守法,道德高尚,品德优秀,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团队精神,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3、热爱所学专业,崇尚科学精神,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全面发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七学期学业成绩之和排名处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5%。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
4、大学期间获得两次及以上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不含面向特困生的国家奖学金)。
5、参加国家或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毕业生;创新创业意识较强,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且成绩显著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6、省级优秀毕业生应具备院级优秀毕业生各项条件。
三 评选程序
1、各系要成立优秀毕业生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师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掌握评选条件,提高对评选工作意义的认识。
2、要认真听取任课老师、导师的意见,并经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然后由其所在班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
3、各系集体讨论通过后,需将评选结果公示三天。公示内容包括推荐指标、推荐结果;公示地点不得少于3处。
4、公示期满后,各系汇总评选名单,填写《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统计表》,同时组织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认真填写《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编号按学工部分配的号码段填写。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要按照要求手写院系意见、加盖系公章。
5、学生工作部审核后,将最终评选结果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院领导批准,最后将推荐名单上报省教育厅。
6、2024年4月10日各系上报如下材料:
《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电子版上传学工部,纸质版一式两份手写院系意见并盖章,上交学工部),学生填写内容不能手写。
《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统计表》(电子版一份);
公示照片截图(电子版);
成立优秀毕业生评审领导小组的决定盖章纸版。
每位参评学生的两项院级学生荣誉(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毕业生)的复印件各一份,按照编号顺序排序。
以上需填写的材料表格及其中内容均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所有表格必须保留原有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四、评选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省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进行,保证评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2、各系须保证上交评审表内容真实,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则该名额作废,不再递补。
3、各系须严格按照分配名额等额推荐,推荐名额不得超过分配名额。
五、评选结果
省教育厅将对各高校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最终确认2024届优秀优秀毕业生名单。
学生工作部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