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学生科: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院2019-2020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2020年7月前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
1.三好学生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尤其是在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参评学年(2019年1月-12月)未受过纪律处分。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3)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2019年获得院级三好学生(含标兵)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6)2019年上学期和2019年下学期综合测评成绩之和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5%。
2.优秀学生干部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三好学生的各项条件。
(2)积极参与学院教育改革和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院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3)2019年获得院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标兵)称号的学生干部。
(4)2019年所在集体获得院级(含)以上荣誉的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5)2019年3月和2019年9月综合测评成绩之和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5%。
3.先进班集体
(1)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学风、班风、寝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
(2)班级学生模范执行学院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
(3)全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竞技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2019年获得院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5)全班学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2019年未受过纪律处分。
(6)2019年主要班级干部(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排名前50%。
综合测评成绩为2019年3月和2019年9月的综合测评成绩之和。
三、推荐名额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
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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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三好学生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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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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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班集体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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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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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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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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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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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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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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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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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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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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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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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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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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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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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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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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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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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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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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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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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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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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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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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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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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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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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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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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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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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为全院差额评选,每个系最多只可推荐2名三好学生、1名优秀学生干部和1个班级参评。
四、表彰和奖励
对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得省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其辅导员享受同级先进德育工作者待遇。
五、评选形式
采用QQ群召开网络评选会,让参选学生进行PPT投屏和宣讲的方式进行投票评选。
六、时间安排
3月8日下发本学期综测。
3月9日--11日进行系内候选人推荐;三好学生候选人每系推荐0-2人,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每系推荐0-1人,先进班级每系各推荐0-1个班级。
3月12日候选人提交PPT演示材料、分项量化表、并加入微信群和QQ群。
3月14日进行彩排,3月15日(周日)进行网络评选,考虑到平时上课,另外周日网速能得到保障。
七、评选程序
1.各系评审工作委员会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提出本系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集体建议名单,将推荐名额、推荐对象基本信息和主要事迹在各系班级群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3月12日提交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ppt演示材料、分项量化表。连同公示照片截图报学生工作部。
2.学生工作部审核后,于3月15日进行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网络评选,确定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并录入正式表格。
3.学生工作部将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评审结果校园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校学生工作处,经校领导审批,上报省教育厅。
八、评选要求
1.各系须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开展工作,保证评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2.各系须保证上交评审表内容真实,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则该名额作废,不再递补。
3.各系须严格按照名额推荐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并严格按照进度安排完成相关工作。
评审结果:
1、量化评分(30%),包含德智体美劳量化(按照两学期的综测加分明细)
2、现场评分(得票数*0.7)
学生工作部
2020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