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的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3-22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整肃课堂教学秩序,严肃考试纪律,养成良好的教风、学风和考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对课堂教学、考试等进一步提出要求,请各教学单位及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一、课堂教学管理

1、课堂考勤

教师要通过点名等方式进行考勤,对于迟到、早退、旷课的学生必须进行批评教育,必须在平时成绩有所体现。学业导师要协助辅导员对学生进行养成教育,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必要时进行每周至少一次的查课工作,重点关注每天1-25-6节。

2、课堂纪律

教师要对课上出现学生玩手机、睡觉、吃东西等现象必须予以制止,进行批评教育,必须在平时成绩有所体现,但务必在第一次上课时告知学生。学业导师要协助辅导员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引导学生尊师重教,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必要时开展每周至少一次的听课工作。

3、学习效果

任课教师要关注学生学习效果,关注学生课堂笔记,可定时现场抽查学生课堂笔记。学业导师要协助辅导员关注学生学习效果,必要时可进入笔记检查室(行政楼315),查看学生课堂笔记记录情况,指导学生如何做好课堂笔记。

     4、课后晚自习

任课教师要关注学生课后自主学习,重点关注2020级晚自习利用率和学习效果,定期到晚自习教室查看学生学习状态,进行一定的学习指导。学业导师要协助辅导员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课后自主学习习惯,必要时进行每周至少一次的晚自习检查工作。

     5、考试和监考

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熟悉监考程序,严肃考场纪律。不准迟到、早退、玩手机等,不准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得无故缺席,如有更换必须提前向教务部申请。学业导师要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考试诚信教育,督促学生遵守考场纪律,必要时召开主题班会或者担任监考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重视教学工作,重视课堂教学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督促教师重视课堂教学,提高教育教学效果。

     2、各教学部要成立由部主任、中心主任、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等人员组成的检查小组。深入课堂和考场一线,对教师的教学和监考进行检查,每周至少2次,做好记录并报送教学质量与评估部。

     3、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学院将对课堂教学管理不到位的教师进行处理,视情况扣除评教总分0.1-0.5分,严重者将取消学期教学评价评优资格和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优资格。

教务部、教学质量与评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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